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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20〕36号)要求,华中能源监管局将在湖北省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以及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围绕“创新许可审批方式、提高许可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告知承诺许可审批新模式,持续推进“简化许可、深化信用、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推动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社会创造力和经济发展动力,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效便捷。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的,以服务企业为中心,改革传统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缩短取证时间。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服务效能,实现“一次不用跑”。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快、更方便企业取得资质许可为导向,聚焦影响企业取证过程中审批流程繁琐、审批条件复杂、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实施重点突破,多措并举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三)坚持依法推进。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能源局授权范围内,推进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规范化、制度化。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企业信用监管。
  (四)坚持公开透明。公开电力业务资质告知承诺制许可的事项、程序、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确保试点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对待所有主体,确保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推动在适当的范围内先行先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政策环境,通过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提高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工作服务效能。
  三、试点目标
  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许可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事项时,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自愿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即可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实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现以下目标:
  (一)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实现发电业务许可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办理时限由现在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二)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一次不用跑”。企业网上申报,简化申报材料,取消法律法规外的证明材料。运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路,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推动监管机制创新。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从依靠传统行政处罚手段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转变,积极利用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提升监管效能。
  四、试点工作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自2020年4月24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4月24日-5月15日)
  按照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要求,制定《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办法》,明确试点范围、适用对象,以及告知承诺制的具体内涵和申报流程等,按程序印发执行,报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
  (二)组织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制定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涉及的许可条件清单、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制申请表等格式文本及办证指南,开发完成告知承诺制平台申报模块及内网审批模块。组织企业开展宣贯培训工作。
  (三)启动实施(6月)
  在华中能源监管局官方网站发布实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公告,启动告知承诺制试点申报和许可工作。制定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四)事中事后监管阶段(11月中下旬)
  根据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许可的企业信用状况及投诉举报情况,按一定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对监管中发现的违反试行办法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五)阶段经验总结(12月上旬)
  对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的指导下,华中能源监管局应加强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有序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研究推进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资质中心。
  (二)加强政策宣贯。组织做好企业的培训指导工作,宣传解读告知承诺制的相关政策文件,使企业充分了解告知承诺制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企业选择告知承诺制申请许可提供优质服务。
  (三)强化技术支撑。抓紧建设与改革试点工作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实现与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保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顺利开展。
  (四)开展廉政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加强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廉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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